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企汇新闻

税务稽查到底查谁?如何查?企业都应该知道↓

2020/4/7 13:42:56


    金税三期的上线运行已经3年多了,大数据分析已经成为税务稽查一项利器,有关税收稽查的风声也是越来越紧。

    形式的变化日新月异,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那么,税务稽查到底查谁?谁查?何时查?如何查?怎样应对?今天,小汇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查谁?


    关于税务稽查,很多人关注的点都在:会不会查到我?是不是想查我就查我呢?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了解的税务稽查多数来源于举报和金三大数据分析。这样理解其实没什么不对,但相对来讲很片面。税务稽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关键点在于行政执法,任何一项执法行为都是有规矩的,从这一点讲,就不会是想查谁,就查谁的。税务稽查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税务稽查的稽查对象来源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被抽查”。抽查关键就是在于“随机”。我们每一个企业的名字在税务稽查的系统里有一个“数据库”。在有税务稽查任务的时候,就会从数据库里进行抽,形式类似摇号,抽奖。

从这一点讲,会有两个概念产生,一方面是无论你企业多老实,多规矩,你都有可能被抽中。另一方面讲,你有问题,你有违法偷税的嫌疑,你也可能被抽不到。


    二是“被举报”,目前通过中国裁判网中对应企业被稽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非常多的案件来源于“举报”,有群众举报。


    三是“被分析”,金三系统对企业涉税数据进行分析,会得出一个企业经营异常的判断,这一类企业也会被放到税务稽查“数据库”里,但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库,“异常企业数据库”,在这个数据库里,你被稽查的概率就非常高了。


    四是“被关联”,也就是被其他行政机关转办,交办等形式关联到的税务稽查。
    

    企业如果有这11种情况,离税务稽查就不远了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2、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账面相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


    4、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库存商品”科目,并结合“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分析,如果“库存商品”科目余额大于“预收账款”、“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应付账款”借方且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实地检查纳税人的存货是否真实,与原始凭证、账载数据是否一致。


    5、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结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分析运费、农产品等变化情况,判读是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实地检查原材料等存货的收发记录,确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是否作进项税转出;检查是否存在将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等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问题;检查农产品发票的开具、出售人资料、款项支付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问题。


    6、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重点纳税人合同是否真实、款项是否真实入账。深入了解企业的行业规律,判断其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


    7、纳税人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查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经营方式以及征管范围界定情况,以及是否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查阅仓库货物收发登记簿,了解材料购进、货物入库、发出数量及库存数量,并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审核企业明细分类账簿,重点核实“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在建工程”等明细帐,并与主营业务收入、应纳税金明细核对,审核有无将收入长期挂往来帐、少计销项税额以及多抵进项税等问题;审核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检查有无将购进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行税额申报抵扣的情况。


    8、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的价格是否上涨,企业是否有新增设备、或设备出现重大变故以致影响产量等。检查企业原材料结转方法是否发生改变,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将在建工程成本挤入生产成本等问题。


    9、进项税额变动率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销售已实现,而收入却长期挂在“预收账款”、“应收帐款”科目。是否存在虚假申报抵扣进项税问题。结合进项税额控制额的指标进行分析,控制额超过预警值,而销售与基期比较没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实地查看其库存,如果库存已没有,说明企业有销售未入账情况,如果有库存,检查有无将购进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行虚假申报抵扣的情况。


    10、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异常


    检查重点:检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对这些科目的详细业务内容进行询问;对企业销售时间及开具发票的时间进行确认,并要求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检查纳税人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增长情况并判断其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增送等问题,检查企业采购的的渠道及履约方式,是否存在返利而未冲减进行税额;对企业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据进行分析,是否存在基建贷款利息挤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问题,以判断有关财务费用是否资本化,同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


    11、纳税人存货周转率与销售收入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


    问题指向: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应接近1。
(1)当弹性系数大于1,且两者相差较大,两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少报或瞒报收入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
(2)弹性系数小于1,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
(3)当弹性系数为负数,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上述问题;后者为正前者为负时,无问题。
    


    二、谁查?
    对于绝大多数人的理解,税务稽查,肯定是税务局的稽查工作人员查呗!是这样么?


    1 、具有行使税务稽查权力的人员有哪些?
    税务稽查工作人员都会有对应的证件《税务检查证》,在稽查工作中,都会出示。有证的才是税务稽查工作人员。

    政策依据 :2018年第44号《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


    2、 税务稽查人员的选派
    税务稽查人员在稽查局有很多人,到底谁来查你,这个也遵循“随机”原则。不仅查谁要随机,谁查也是“随机”的。
    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被查对象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稽查人员与被查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2)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
    (3)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三、何时查?
    税务局税务检查一般是每年的5月-12月,日期并不固定。当然如果通过金三系统判别你有问题,那么税务稽查组也可能上门检查。
    不受时间限制的稽查情况,请您留意!
    1、公司出现发票管理系统发现一个单位的发票用量明显增多;
    2、税负较上月相比较变动率超过正负30%;
    3、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的时候等这些情况的时候;
    以上三种情况,税务机税务机关就有可能随时来检查。

    四、如何查?
    根据《税收征管法》,税务稽查被赋予的执法权力有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检查存款账户权、税收保全措施权、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等。
在实施检查时,税务部门检查人员一般2人一组,会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会通过实地检查、询问、调取账簿资料、提取证据原件、调研空白发票、调取发票原件、检查电子信息系统、检查存款账户、储蓄存款等方式开展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
    1、税务稽查会涉及到企业重要的财务、税务信息与资料,企业需要提供检查所属年度的相关财务、税务资料,例如账册、凭证、合同等。
    2、随着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大多数企业现在都采用电子财务软件记账,企业财务人员常有疑惑,采用信息化记账后,企业总账、明细账等,还需要打印输出吗?按照相关规定,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外,企业还是要将账册,凭证等纸质输出并装订成册。检查人员同时也会采集并复制企业的电子涉税经营财务数据资料。
    3、如果企业的涉税问题比较重大,并跨越年度,检查人员也会调阅相关年度的涉税资料。

    五、怎么应对?
    1、如果你收到了《税务检查通知书》遇到税务稽查,大家千万不能再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一定要认真应对,针对检查人员提出的疑点,仔细梳理公司业务。
    2、会计人员要认真配合检查人员,按要求提供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资料,这些资料检查人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退还。
    3、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要藏着掖着,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对政策理解把握有疑问的,可以主动与检查人员多沟通,不漏交一分钱,也不多交一分钱。
    

    最后,小汇还是要提醒大家,随着金税三期新系统的不断更新壮大,税收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企业一定要不断加强纳税遵从,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合法合规经营,才能长远健康发展!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税务稽查相关的注意事项,欢迎来咨询企汇:021-64670192

部分资料来源于:中税答疑



    企汇集团是上海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大文娱产业及大健康产业的市场化招商,为创业企业安排园区实体地址入驻、提供投融对接,争取产业政策、财税红利及项目政策。另为企业提供工商开业服务、代理记账报税服务、财务咨询、人事代理服务、许可证办理、项目孵化、培训咨询、产业并购、项目申报、公司注销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服务。
    15年行业服务经验 / 100人专业服务团队 / 10项专业资质和荣誉 / 5600平实体经营场地 / 38项企业服务产品矩阵 / 10000家累计服务客户


l

业务咨询
021-6467 0192    13917043106

投诉建议
13917043106

办公地址

徐家汇建国西路285号6楼

版权所有 © 2004 - 2022 上海企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沪ICP备1100203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45号